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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倡法例列挑選法官考慮因素和標準
2020-06-22 HKT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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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在《明報》撰文,提到行政長官應指定法官辦案的建議頗具爭議。(黃悅晴攝)
仇志榮報道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建議,日後特首指定法官辦理國安案件前,可考慮設立徵詢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意見的程序,法例亦要列出挑選法官時,考慮的因素和標準。
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相信,特首作決定前會徵詢律政司和首席法官意見;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由特首指定法官審案,是將内地專制獨裁引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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