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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及非法獲取國家秘密 最高人民法院前法官囚14年

2022-05-07 HKT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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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指,王林清有自首情節,因此從輕處罰。(中國法院網)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指,王林清有自首情節,因此從輕處罰。(中國法院網)
最高人民法院前法官王林清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一審判監14年,罰款100萬元人民幣。

央視報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指,2008年至2018年,王林清利用職務便利條件,單獨或夥同他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審理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律師和單位近2200萬元財物。

法院又指,一間能源投資公司牽涉一宗地質礦產勘察合同糾紛案,王林清在2018年以借閱、偷拍等方式,非法獲取案件的大量法律文件,通過微信或電郵提供給該公司一名負責人,其中有5份屬於機密級國家秘密。

法院認為,王林清作為司法工作人員,知法犯法,嚴重損害司法行為的廉潔性,破壞司法公信力,但他有自首情節,亦認罪悔罪,因此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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