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Apps
繁
简
Eng
選單
新聞主頁
即時新聞
本地
大中華
國際
財經
體育
視像新聞
新聞專題
新聞專題
新聞節目
新聞節目
新聞節目
新聞圖片
新聞簡報
普通話新聞
新聞重溫
報料快線
錯誤
新聞重溫
視像新聞直播
Search
2023
202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即時新聞
本地
大中華
國際
財經
體育
新聞簡報
普通話新聞
新聞圖片
視像新聞
可重溫過去12個月的新聞
主頁
美容公司及女董事違商品說明條例被罰5萬元及判緩刑
2022-11-18 HKT 18:11
分享工具
女董事兼銷售員被判監禁4個月,緩刑2年,美容公司則被判罰款5萬元。(港台圖片)
一間美容公司及一名女董事兼銷售人員,因銷售美容服務時應用虛假商品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女董事兼銷售員被判監禁4個月,緩刑2年,美容公司則被判罰款5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尖沙咀一間美容公司的職員在銷售美容服務過程中,對美容儀器的品牌作出虛假聲稱。
經調查後,海關於今年6月進行試購行動,發現女董事兼銷售員在銷售美容服務時,聲稱有關服務會利用某品牌的美容儀器進行,但事實上有關美容儀器並非由該品牌廠商生產。
美容公司及女董事違商品說明條例被罰5萬元及判緩刑
全部
本地
大中華
國際
財經
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