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兩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原定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但法官表示待黎智英另一宗案件在高院上訴庭完結後再處理,表示案件獲大眾高度關注,需時準備書面判刑理由。
黎智英因參與2019年8月18日的未經批准集結而被判監12個月,他就定罪及刑期上訴,高院上訴庭會在下星期一處理上訴許可申請。法官陳廣池表示希望押後判刑,控辯雙方均不反對。法官亦要求雙方確認科技園的損失或蘋果印刷的得益,亦指示辯方確認本案是否涉誠信問題,有關部分或需在求情中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