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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明年起在10個省市開展為期1年養老金業務試點

2022-12-01 HKT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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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地明年1月起在10個省市開展養老金業務試點,包括北京及上海等地。(新華社資料圖片)
    內地明年1月起在10個省市開展養老金業務試點,包括北京及上海等地。(新華社資料圖片)
中國銀保監會公布,明年1月起,在10個省市開展養老金業務試點。

銀保監會的相關文件提到,將於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陝西省等10個省市,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期限暫定1年。

文件提到,試點內容包括探索建立與商業養老金業務特點相適應的銷售長期激勵機制;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審慎投資,開展養老資金長周期管理;探索利用多管道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更廣泛地覆蓋和觸及廣大群眾等。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商業養老金定位面向廣大群眾的普惠性、創新性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是第3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具有支持和補充作用。

有份參與試點養老保險公司,包括中國人民養老保險、中國人壽養老保險、太平養老保險、國民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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