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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

2022-12-06 HKT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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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李卓人保釋申請。(港台圖片)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李卓人保釋申請。(港台圖片)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及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當中被檢控後一直還押的李卓人,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處理,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李卓人保釋申請。

辯方表示,李卓人一諾千金,並獲多名官員或政界人士,包括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等人撰文佐證,形容他是勞工界代表人物,畢生為草根階層和勞工權益打拼30年,取態溫和,屬於「和理非」,並不「反中」或抱持激進立場,提出以50萬元現金保釋,另加兩名人事擔保各20萬元,並承諾不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

對於法官質疑李卓人去年以1000萬元放售物業,妻女均已離港,辯方解釋去年年初放售物業時,李卓人尚未就本案被控,但有多案纏身,因此未雨綢繆賣樓套現,所得款項部份用於清還按揭、年邁母親醫療費用,約300萬元存入妻子帳戶,自己保留不足100萬元。

法官判決時指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李卓人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相關控罪非常嚴重,支聯會在國安法實施後仍運作,李卓人的公開言論與他昔日立場一致,放售物業更顯示他有實際潛逃風險,並曾於保釋期間犯案,認為他的承諾並不可信,因此拒絕他保釋申請,書面理由擇日公布。

另外,法官解除保釋程序的報導限制,並交代律政司司長已發出證書指示案件毋須設陪審團審理,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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