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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涉理大衝突被控參與暴動 分別判囚47至63個月

2023-09-18 HKT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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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人被控參與暴動,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47至63個月。(港台圖片)
    6人被控參與暴動,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47至63個月。(港台圖片)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有6人被控參與暴動,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47至63個月。

6名被告年齡介乎23至49歲,其中兩人早前已認罪,其餘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當中一人同時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案情指,6人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事後共有213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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