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等人涉嫌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控方結案陳詞時指,隊長黃振強供稱只會以破壞行動誘警到場,炸彈與槍由吳智鴻一方處理,黃振強在群組提到有「大plan」,沒有隊員問何解。控方指,黃振強兩次指示隊員當日不需帶武器,對話必然是在說12月8日計劃,又指屠龍小隊是「引戰」的角色。
控方說,黃振強不只一次在庭上提及,屠龍小隊在12月8日大行動中,只會以破壞行動誘警到場, 炸彈會於適當時候被引爆,炸彈與槍由吳智鴻一方處理。
控方指,被告張俊富曾在群組提及「20kg」,代表大律師曾指「20kg」是指炮仗,但控方指,以炮仗作攻擊的相關片段是返港後才有人傳送予黃振強,黃振強亦在庭上否認辯方說法,張俊富與黃振強的私訊提過就「20kg」看位置,屬串謀的一部份。
控方又說,屠龍小隊中除了黃振強外,張銘裕是唯一與吳智鴻有聯絡、最早接觸吳智鴻的人。張銘裕有前往軍訓,辯方稱軍訓是玩樂性質,但據彭軍壕證供,軍訓涉及開槍、搶槍、學習製作汽油彈和鋁熱彈。其後張銘裕又問吳智鴻是否有槍械和C4。張銘裕曾在群組發出一段引爆器影片,控方認為張銘裕必定與吳智鴻一方有聯絡,他更回應隊員指裝置「放入袋」,控方立場認為張銘裕必定知道該裝置是甚麼。
張銘裕亦在安全屋被捕,他與嚴文謙房內有兩件避彈衣,其中一件裡更有兩塊防彈板,反而屋內沒武器,吻合群組訊息指的「引戰」角色。
法官張慧玲提醒陪審員,控方數日讀出許多訊息記錄,但部分是屬於傳聞證供,即不可全部訊息都考慮是真的,只有促進串謀的對話可以依賴、考慮真實性,表示日後將會就這方面作詳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