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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設國家安全處處理港區國安執法 訴訟可不設陪審團
2020-07-01 HKT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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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專責處理《港區國安法》執法。(港台圖片)
馮卓垣報道
警方今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專責處理《港區國安法》執法。
條文列明,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疑犯及被告,不得保釋,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他們不會繼續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另外,律政司司長亦有權指示訴訟不設陪審團。
中央在香港設立的「駐港國安公署」,在三種情況下可對案件行使管轄權。
港區國安法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被起訴「串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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