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3歲男子去年在尖沙咀一間酒吧出示虛假電子針卡紀錄,早前承認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任職地產經紀的被告去年11月在尖沙咀諾士佛臺一間樓上酒吧遇警員截查,警員要求他出示「安心出行」進入的紀錄和疫苗紀錄,被告出示一張針卡截圖。警員認為圖片有可疑,要求被告下載「智方便」軟件核對疫苗接種紀錄,被告最終承認紀錄作假,自己未曾打針,警誡下承認在網上觀看教學自製假針卡。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坦白認罪反映悔意,且節省法庭時間,他於事發後主動接種疫苗,冀法庭考慮他作出補償從輕發落。裁判官崔美霞斥責被告,罔顧本港整體控制疫情的情況,假針卡不是突然冒出,而是早有預謀用以應對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