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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人員涉嫌容許在囚人士用手提電話等 兩人均判囚

2022-05-11 HKT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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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名懲教署人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港台圖片)
    該名懲教署人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港台圖片)
有懲教署人員涉嫌容許塘福懲教所在囚人士使用手提電話,又協助對方將香煙帶入倉。涉案的一名懲教人員及一名前囚犯,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法官判刑時說,有關懲教人員辜負署方的信任,考慮到沒有證據顯示任何人有實際收受利益的行為,分別判處他們入獄7個月和6個月。

法官說,案件情節較輕微,接納辯方求情指涉案的懲教署人員以往曾任民安隊成員,對社會有貢獻;至於另一名被告前囚犯在獲釋不久後重新面對還柙,對身心造成打擊。

案中合共有5名被告,他們於前年10月被廉署拘捕,除了今日被判囚的兩人,其餘3人否認控罪,案件將於12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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