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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巴溜前致5死研訊 警方案後多項建議部分未獲接納

2022-05-13 HKT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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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表示,涉事司機事後未被控其他危險駕駛控罪,關注現行法例是否有漏洞。(司法機構)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表示,涉事司機事後未被控其他危險駕駛控罪,關注現行法例是否有漏洞。(司法機構)
2018年北角長康街一輛校巴在斜路失控溜前,造成5名途人死亡。死因研訊今日繼續,所有證人作供完畢,死因裁判官押後至本月18日裁決。

時任警方港島區交通部道路安全組主任梁國熙,在庭上作供時表示,評估案發環境後,他曾向運輸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斜坡鋪設防滑鋼沙、禁止車輛由長康街直駛至熙和街、在英皇道延長安全島。梁國熙指,涉案斜坡斜度達6.2度,路面鋪上鋼沙可以增加阻力,減低車輛溜前風險。他又說,長康街北行右一線可直接駛至熙和街,若在英皇道加裝欄杆或可阻擋校巴直衝入熙和街。

他說,有部分建議未獲運輸署接納,至於在長康街近堡壘街加闊行人路和加裝欄杆,至今仍未落實。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表示,涉事司機事後只被票控沒有固定汽車制動器才離開車輛罪,該法例最高刑罰是罰款2千元和停牌6個月,而未被控其他危險駕駛控罪,關注現行法例是否有漏洞。梁國熙同意以該罪票控導致嚴重車禍的司機未必相稱,他又同意可以檢討法例或提高罰則。

案情指,事發在2018年12月10日下午,一名司機懷疑將無載客的校巴停泊在北角長康街斜路後,未有拉手掣便下車,導致校巴失控溜前,並剷上行人路,3男2女死者年齡介乎70至8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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