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六是「六四事件」33周年,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切勿挑戰法律底線。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廖珈奇說,留意到近日有人透過不同途徑,包括互聯網或社交媒體,宣傳、鼓吹或煽動他人後天到銅鑼灣維園一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警方會調派足夠人手,有需要時會果斷執法,同時對於一些無關非法集結的人士會彈性處理。
他又說,即使市民自己一個人,只要當時與其他人身處同一個地方,大家有共同目的表達一些訴求,都算是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即使並非身處現場,如果透過任何途徑鼓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有關人士亦可被視為參與非法集結,最高刑罰是判監5年。
多次被問到會不會封閉維園,廖珈奇說,去年曾引用公安條例將維園部分範圍封閉,但今年與去年的情況有分別,今年至今未收到任何人申請後天在維園舉辦集會,強調警方的行動會合乎比例。
至於穿著黑色衣服或派蠟燭會不會被截查,廖珈奇說,不論穿著甚麼衣著和進行甚麼行動,警方截查的理據都是一樣,如果有關人在現場出現的目的,令人覺得是鼓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警方一定會蒐證,具體執法行動就需視乎情況而定。他又強調,一般市民逛街、看戲、食飯絕對沒有問題,不用太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