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局向學校發通告表示,內地學校可申請參加本港的中學文憑試,如符合資格亦獲批,最快2024年起實施。
根據規定,要成為香港境外的合資格學校,內地學校必須提供證明,顯示已獲內地相關部門認可為合資格港人子弟學校及批准開辦文憑試課程。內地學校考生必須來港參加英國語文科口試、體育或音樂科實習考試,但不能報考乙類應用學習科目和丙類其他語言科目。
另外,內地學校試場同樣有責任容納所有原校考生及自修生等外來考生,但有關安排或須得到當地相關部門同意。
考評局表示,會就相關學科的校本評核科目向內地學校提供適當的教師培訓,考試運作和監考要求亦會盡量與香港考試的做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