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假新聞隨時危害國家安全,必須規管,究竟立法還是制定行政措施尚未有定案,假新聞定義亦必須釐清。
鄧炳強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提到,2019年本港湧現大量假新聞,令市民憎恨政府和執法部門,行徑是危害國家安全,因此需要作出規管,至於規管方式以立法或以行政措施方式進行,目前作在研究。當局亦需要研究假新聞和假消息定義,但相信最簡單界綫是,有否意圖發布自己也不相信是真、不理會真假或明知是假的訊息,而該意圖是危害他人和社會。
對於有意見指,如果立法規管或會危害新聞自由,鄧炳強認為,這些說法是分化社會,很多國家也有類似法例,當局會保障新聞自由,但亦要防範有人以媒體名義濫用新聞自由,以假新聞危害香港和國家安全。
至於如果立法,會否放寬傳媒查冊權利,以減少報道出錯機會。鄧炳強指出,收緊查冊是因為被人濫用,例如起底,因此需要就保障個人私隱作出平衡。而由於目前記者沒有定義,建議新聞界成立具公信力團體,確認那些人是專業新聞從業員,並擬定基本道德標準,相信當局會為他們的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