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京報》統計,包括鄭州、武漢、南昌等城市在內的80多個停工或爛尾樓盤的業主,決定停止償還貸款。
超過10間內地銀行今日發表聲明指,未按時交付樓盤規模較小,對整體信貸資產質量影響細,總體風險可控。
《新京報》報道指,疫情以來,隨著內地樓市進入調整期,形容層出不窮的樓市糾紛正成為新的金融風險隱患。最近多地的業主向銀行發出「強制停貸告知書」,提出「不復工就不還貸」的訴求。
有內地律師表示,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出現上述情況後,業主有權直接停貸,因此有被起訴違約的風險;亦有律師認為,地產商收取業主首期和銀行貸款後,不能按時交樓,銀行則違規放貸,疏於監管甚至為地產商「開綠燈」 ,應當承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