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對滴滴全球股份處罰80.26億元人民幣,對滴滴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程維、總裁柳青各處100萬元罰款。
根據網路安全審查結論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網信辦依法對滴滴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實,滴滴違反《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網信辦指,經查明滴滴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涉及8方面,又發現滴滴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信息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滴滴公司違法違規運營,為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數據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風險隱患。因涉及國家安全,依法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