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掟磚頭案兩青年暴動罪成 案件押後下月待索取背景報告

2022-07-22 HKT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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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2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港台圖片)
    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2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港台圖片)
兩名青年涉於2019年11月13日參與上水堵路,兩批政見不同的人士互掟磚頭期間,一名年約70歲的清潔工向後倒地頭部重創,翌日不治。另一名約60歲的男子遇襲後左眼虹膜撕裂。

陪審團上周裁定兩名青年劉子龍和陳彥廷暴動罪成,案件原定今日求情及判。控方大律師提到辯方求情書面陳詞中曾提及,本案事源於兩批政見不同的人士互相掟磚頭,但控方認為就本案暴動罪,無論哪一方率先掟磚頭,法庭不應著重考慮暴力程度,而是需要考慮兩名被告當時手持槌及鋸,反映事先有共同目的去預謀犯案。

首被告劉子龍的大律師則反駁指持槌是為了錘磚頭用,而非意圖作襲擊用途,又表示被告已深感後悔。代表次被告陳彥廷的大律師說,控方提到陳彥廷沒有健康問題,但被告已患有焦慮症及驚恐症,審訊時曾就此傳召精神科醫生出庭作證。

法官杜麗冰表示,留意到首被告劉子龍審訊時沒有自辯,建議為兩名被告索取背景被告後,才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將案押後至下月12日。

兩名被告劉子龍及陳彥廷原本各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共 3罪,法官早前表示,證據無法證明兩名被告犯謀殺罪,因此批准以因作非法行為而誤殺罪,取代謀殺罪。2男5女陪審團上周分別一致及大比數裁定,兩人誤殺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名不成立,並以大比數裁定他們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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