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根據行政長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議,任命區志光為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免去陳國基的國安委秘書長職務。
李家超表示,區志光過去5年在保安局擔任副局長,擁有國家安全意識和熟悉國家安全事務,有能力勝任秘書長一職。他將帶領秘書處支援國安委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香港國安法》規定特區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區國安委,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並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國安委下設秘書處,由秘書長領導。
現年60歲的區志光於1980年加入警隊,曾任職警隊內多個不同部門,包括人事及訓練處處長、刑事及保安處處長,於2017至2022年間出任保安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