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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眼受傷前教師楊子俊承認金鐘非法集結 判囚9個月

2022-08-15 HKT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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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子俊被控兩項非法集結罪,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判監9個月。(港台圖片)
    楊子俊被控兩項非法集結罪,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判監9個月。(港台圖片)
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被控在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一帶參與非法集結,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被判監禁9個月。

辯方求情說,被告因參與集結導致視力永久受損,右眼留下殘影,並一直明白自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選擇在第一時間認罪。辯方又指,被告深受學生歡迎及同事欣賞,明白為人師表理應以身作則,行使的權利有界線,事發至今雖然過著看似與一般人無異的生活,但已經承擔後果,包括被起底、家人受電話滋擾等,事後亦選擇辭職,另外又開設出版社,希望透過教育文字造福下一代。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說,案件程度嚴重,被告當日在現場由早上逗留至下午,目睹事態轉壞仍然不離開,認為他所稱事前抱著參與「和平」集結的說法已說不通,又指任何人在案發情況下受傷的確令人遺憾,但不接納以此作為減刑理由,但認同被告在過往3年努力重整生活。

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與其他人搬動鐵欄,顯然是要給予在場人士支持,或會激發暴力行為,甚至漠視警方警告,又指事發時現場環境氣氛高漲,有人挑釁警方,但被告依然選擇逗留現場,並再次搬動鐵欄,明顯想延續非法集結,但考慮到被告認罪,明白辜負家人期望,事後積極更生,就兩項控罪判處9個月監禁。

案情指,報稱出版人的32歲被告楊子俊,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慤道與添華道交界、政府總部外,以及在夏慤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右眼受傷前教師楊子俊承認金鐘非法集結 判囚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