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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規前機艙服務員作供稱 國泰內部電郵容許探訪

2022-08-16 HKT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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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昱龍(左)說,通告上並無列出何為「日常必要活動」,劉諾宏(右)認為探訪對方,是屬公司內部電郵所指「有助精神身體健康的必要活動」。(港台圖片)
    黃昱龍(左)說,通告上並無列出何為「日常必要活動」,劉諾宏(右)認為探訪對方,是屬公司內部電郵所指「有助精神身體健康的必要活動」。(港台圖片)
兩名國泰航空前機艙服務員,去年12月在港隔離期間涉嫌違規聚餐及外出,被指導致Omicron變種病毒流入社區的案件,繼續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控方引述國泰發出的檢疫通告指,如非進行購買糧食、必需品等「日常必要活動」,否則機組人員應待取得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後才可外出。46歲的首被告黃昱龍回應說,通告上並無列出何為「日常必要活動」,又表示疫情期間公司大裁員,他一度情緒低落和困擾,44歲的次被告劉諾宏曾經開導他,因此認為案發當日探訪對方,是屬於公司內部電郵所指「有助精神身體健康的必要活動」。

控方質疑,無必要同如此急切探訪劉諾宏,黃昱龍回應指,並非逼切性的問題,而是去年11月國泰內部發出的電郵,寫明醫學監察期間容許探訪朋友。他又說,每次出勤前均會閱讀公司的通告,案發時看得很清楚,沒有違反相關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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