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落案起訴一名26歲男子,違反《私隱條例》「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共7項罪行。調查顯示被告與事主分手後,在網上披露事主多項個人資料,事後有不同陌生人聯絡事主,意圖交友。今次是公署第二宗就「起底」罪行作出起訴的個案,將在下周四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正在保釋。
公署表示,被告涉嫌在去年10月19日至26日期間,先後在四個不同社交媒體平台披露事主姓名、相片、住址、私人及辦公室電話號碼、公司名稱及職業。被告亦涉嫌在當中三個平台冒認事主開設帳戶,相關訊息亦指,事主歡迎他人到她的住址找她,公署在今年6月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