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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5名被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2022-09-07 HKT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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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位被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港台圖片)
    5位被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港台圖片)
崔蔚恩報道
已被政府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時任理事去年因出版《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3本兒童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5人早前否認控罪,下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本星期六聽取求情。

5名被告依次為黎雯齡、楊逸意、伍巧怡、陳源森及方梓皓,他們報稱言語治療師,分別為時任工會主席、副主席、秘書、司庫及委員。

控罪指,5人於前年6月4日至去年7月22日期間,在香港串謀他人及其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官郭偉健指出,法庭就本案需考慮的爭議點,包括控罪是否涵蓋「中央」、控罪是否違憲、3本繪本是否全部或部分屬煽動刊物、當中有否涉及煽動行為等。

法官指,3本繪本均有煽動意圖,這並非單單源自文字,而是有關文字在兒童腦海產生的效果,這些效果是《刑事罪行條例》所禁止。法官說,證據顯示,各被告與有關繪本的刊印及發布等協議存在關連,裁定各人具煽動意圖發布繪本。

法官亦指,雖然《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使用了 「憎恨」、「藐視」、「離叛」及「不滿」,這些概念並非含糊不清或有欠具體。法官認為,法例確定性程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訂明要求,裁定對控罪是否合憲的質疑並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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