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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發表《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

2022-09-20 HKT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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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在二十大召開前夕,發表《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港台圖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在二十大召開前夕,發表《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港台圖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在二十大召開前夕,發表《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

《規定》表示,重點是解決「能下」的問題,提出15種不適宜繼續任職現有崗位的情況。

有關情況包括政治能力不過硬、理想信念動搖、擔當和鬥爭精神不強,以及配偶、子女移居國外或境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等。

《規定》適用於各級的黨、人大、行政、政協、監察、審判、檢察等多個機關。

中共中央辦公廳發表《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