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一對32歲男女,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兩人正被扣查。
九龍城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督察陳智超表示,昨日下午接到漁護署職員報案,指同日上午一名女子帶同約4歲的邊境牧羊犬,到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棄養。獸醫初步診斷發現這隻邊境牧羊犬身上有多處瘀傷、右後腿有骨折,牙齒脫落,認為不尋常,懷疑曾受殘酷對待,交警方跟進。
陳智超說,經調查後鎖定女疑犯身份,亦懷疑她的丈夫與案件有關,今日下午到兩人於旺角的寓所拘捕他們。兩人都是32歲,涉案男子報稱無業,女子報稱是電子技術員。
警方表示,殘酷對待動物是非常嚴重罪行,根據法例,任何人如不合理作出或不作出行為,令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囚3年及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