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裁定,瑞士政府在養老金福利政策中,歧視男性。
瑞士政府目前規定,女性在丈夫去世後,餘生都可以領取養老金,但男性即使妻子過身,都只能夠在子女18歲以下時領取。
一名男子早前入稟法院挑戰當局的決定,但地方法院認為,男性是大部分家庭的主要養家糊口者,一旦子女長大成人,仍然可以重返工作崗位。
案件最終被提上歐洲人權法院,法官認為,女性在工作場所的角色已經出現變化,瑞士這項政策違反歐洲人權公約中,歧視男性的條文。
報道預計,法院的決定將引發大量民眾追討養老金,瑞士政府亦要修改養老金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