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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傷警員工程師承認暴動及意圖傷人罪被判囚5年

2022-10-13 HKT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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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名工程師前年7月1日在銅鑼灣用刀刺傷一名警員,早前承認暴動及意圖傷人罪,在區域法院判監5年。(港台圖片)
    一名工程師前年7月1日在銅鑼灣用刀刺傷一名警員,早前承認暴動及意圖傷人罪,在區域法院判監5年。(港台圖片)
26歲工程師前年7月1日在銅鑼灣以短刀刺傷一名警員,他早前承認暴動、有意圖傷人罪,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5年。同案另一名21歲被告周霈霖,早前承認暴動及阻撓正當執行職務警員罪,被判監33個月。餘下的一名20歲被告,法官決定索取教導所報告後,押後至10月31日判刑。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工程師黃鈞華直接以軍刀插向警員左肩近頸部位置,警員傷口長度約7厘米,距離神經及動脈僅4毫米,隨時致命,受傷警員被派到傳媒聯絡隊從事行政工作,事業、前途受影響。法官說,此類傷人案嚴重程度可在高院審理,而考慮到案情、認罪、無定罪紀錄,決定判囚5年。

法官指,當日有超過300名示威者集結規模大,演變成歷時逾10分鐘的暴動。事發地點在銅鑼灣鬧市,示威者以磚和鐵欄堵塞道路,另一名被告周霈霖將雪糕筒搬運至路面,又從警員手中「搶犯」,參與程度高,考慮被告認罪有悔意、過往背景良好等,因此判囚33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黃鈞華家境清貧,憑自身努力考入港大土木工程系,曾任機管局營運主任及中國建築見習工程師,為人善良、有愛心,並非領導角色,他因年少躁動鑄成大錯。

前年7月1日港島區多處發生示威衝突,被告黃鈞華在皇仁書院外刺傷警員後,同日部署離港,航班起飛前不足一小時前往機場,其後機長廣播呼叫他名字,最終警方登機將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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