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公布由2023/24學年起新聘任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要求及相關細節。測試內容及形式參照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安排,以筆試形式考核,設有中英文版本。考生在20題多項選擇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及格。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本學年起,公營學校的新聘教師,必須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2022年施政報告》公布,由下學年起,教師《基本法》測試的要求,將擴展至所有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而測試内容會涵蓋《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
除常額教師外,以現金津貼聘請的新聘教師亦須通過測試。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過往曾參加任何《基本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的人士,如欲在下學年入職或轉校,均必須重新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學校考慮聘用。
發言人又表示,因應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職位不同的入職要求,教育局會於本學年舉辦共五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分別供學位程度及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
第一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程度)將於12月3日舉行,有意參加是次測試的人士可由本月26日至下月7日,透過教育局網頁內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教育局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