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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案8名被控暴動等罪男女判囚44至56個月不等

2022-10-28 HKT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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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在區域法院判處各人監禁44至56個月不等。(港台圖片)
    法官在區域法院判處各人監禁44至56個月不等。(港台圖片)
2019年理大衝突事件期間,大批示威者在油尖旺區與警方對峙,其中被捕8人被控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當中1人早前認罪,餘下7人經審訊後被定罪。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各人被判監44至56個月不等,其中網絡頻道主持易卓邦入獄50個月。

法官練錦鴻說,本案大部分被告年輕及背景良好,當中有人是社會棟樑及接班人,判刑時感到困難及不忍,但年輕並非求情理由。他又說當日汽油彈源源不斷落於路面,場面猶如「地獄圖」,為社會造成極大傷口,但被告並非「十惡不赦」,明白他們受到壓抑下作出違法行為。

法官又指出本案源於理大事件,案發前夕九龍半島心臟地區已遭癱瘓,示威者沒顧及會否傷人或損壞他人財產,挑戰整個法治系統。

對於辯方為其中兩名未滿25歲男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法官認為勞教中心刑期未能反映案件嚴重性,或會發出錯誤訊息,即使兩人受熾熱氣氛影響,或在所謂學者鼓吹下以為違法可以達義。

其中被告區海峰投擲汽油彈、毆打警員等,法官考慮到他認罪,扣減刑期至44個月。至於易卓邦,法官引述他於中大法律系畢業,在製作公司項目擔任製作經理,助養兒童等。但他一方面是社會接班人,另一方面卻作出可破壞社會制度行為,即使現時社會制度未必最好,只破壞不建設,會令人生活更困難。

理大案8名被控暴動等罪男女判囚44至56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