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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上訴終院許可被拒 高院下令支付訟費

2022-11-21 HKT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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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等法院下令律政司支付有關訟費。(港台圖片)
    高等法院下令律政司支付有關訟費。(港台圖片)
高等法院上訴庭頒下判詞,拒絕批出律政司就反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來港代表他抗辯,而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並下令律政司支付有關訟費。

上訴庭表示,律政司已聘用4名不同的資深大律師代表,以提出不同論點,而審訊將在下月1日開審,時間緊迫,但律政司一而再反對Timothy Wynn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又提出新的上訴論點,嚴重干擾黎智英的法律團隊準備下月的審訊,因此不容許律政司一方提出新上訴論點,亦不認為新上訴論點有合理爭辯之處。

上訴庭提到,律政司司長今年7月30日根據《香港國安法》以「涉外因素」、保護陪審員人身安全,以及若設陪審團「有可能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3個理由,以及沒有以「保護國家秘密」為由,發出指示不設陪審團,加上控方沒有透露任何國家機密予黎智英,假定Timothy Wynn Owen違反保密義務亦沒有適當根據,即使他離港後亦需遵守英國大律師行爲守則,因此律政司指他離港後的行為無法受規管是無稽之談。

上訴庭又指,不認為Timothy Wynn Owen的參與有違《國安法》起草目的及宗旨,又認為律政司一方的論點,限制法庭就專案認許聘用海外大律師到港的自由酌情權,令法庭無法以靈活和明智的方式,在特定情況下平衡行使公共利益,作出最符合公共利益的決定,違反了既定法律及司法酌情權的指導原則,既站不住腳又不合情理。

律政司早前反對黎智英聘請Timothy Wynn Owen來港代表抗辯,但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訴庭均認為,引入富有經驗的著名海外刑事及人權法專家加入,符合公眾利益,有助秉行公正及協助《國安法》法理學等發展,因此批准Timothy Wynn Owen代表黎智英。律政司隨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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