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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案6被告罪成各判罰2500元至4000元

2022-11-25 HKT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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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名信託人(左至右)何秀蘭、吳靄儀、陳日君、何韻詩及許寶強各罰款4000元,至於基金秘書施城威(右一)則罰款2500元。
    5名信託人(左至右)何秀蘭、吳靄儀、陳日君、何韻詩及許寶強各罰款4000元,至於基金秘書施城威(右一)則罰款2500元。
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6人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5名信託人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及何韻詩各罰款4000元,至於基金秘書施城威則罰款2500元。

控罪指,6 人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 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時間內遵從香港法例《社團條例》的規定,為基金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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