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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檢令未屆滿前離開檢疫地點 女子被罰五千元及緩刑

2022-11-25 HKT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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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星期,緩刑12個月。(港台圖片)
    女子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星期,緩刑12個月。(港台圖片)
一名47歲女子在強檢令未屆滿前離開檢疫地點,違反相關防疫規例,在觀塘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星期,緩刑12個月。

被告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未檢疫令未屆滿前,於8月22日離開檢疫地點,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發言人表示,違反有關規例會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政府強調,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絕不容忍,為應對疫情,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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