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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就殘酷對待動物罪成上訴得直 獲撤銷定罪及刑罰

2022-11-29 HKT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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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不服定罪,高等法院高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港台圖片)
    女子不服定罪,高等法院高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港台圖片)
2019年港姐冠軍黃嘉雯的胞姊黃綺婷,被指把小貓放入洗衣機並開機滾動,早前被裁定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成,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她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今日裁定她上訴得直,一併撤銷定罪及刑罰。

法官黃崇厚頒布書面判詞,表示原審裁判官就上訴人的誠信評估裁斷並不穩妥,根本地影響定罪裁決的穩妥性,因此裁定上訴得直。

法官說,控方指上訴人黃綺婷的手機內影片顯示她涉及將貓隻放入洗衣機,並短暫開啟洗衣機,讓洗衣槽滾動,但辯方說影片由一名已離港朋友傳送給她,因此黃綺婷沒有殘酷對待貓隻。

法官黃崇厚說,上訴要處理原審裁判官就各名證人的誠信評估是否有誤、涉案影片可否成為呈堂證據、影片內的人是否黃綺婷、影片內的行為是否構成殘酷對待動物,重申舉證責任在於控方,控方需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被告毋須作證亦毋須傳召證人作證,而本案亦不涉逆轉舉證責任。黃崇厚說,令人擔心原審裁判官沒有準確掌握有關法律原則,亦對他的觀察感到不安。

法官說,黃綺婷上訴時指涉案影片不是她所拍,按下洗衣鍵的人亦不是她,萬一她的開脫陳詞可能屬實,法庭便要裁定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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