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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西灣河開槍事件 中槍周柏均與另一被告囚6年

2022-11-30 HKT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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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2019年西灣河開槍事件中,中槍的周柏均與另一被告分別判囚6年。(港台圖片)
    在2019年西灣河開槍事件中,中槍的周柏均與另一被告分別判囚6年。(港台圖片)
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在西灣河中槍、早前被裁定罪成的青年周柏均與另一名被告胡子健,分別被判監6年。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批評,兩名被告全無悔意,受傷完全是咎由自取。

周柏均今年8月被裁定阻差辦公、企圖搶槍及在羈押下逃脫,全部罪名成立。胡子鍵則被裁定企圖搶槍和阻差辦公罪成。

案發在2019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大三罷」及「黎明行動」示威活動,警員到西灣河太安街附近處理堵路事件,期間一名穿著白衣的男子走向警員,被警員用手箍住。事發時21歲的首被告周柏均亦走向警員,警員開槍擊中他腹部。事發時19歲的被告胡子鍵也走近現場,被另一名警員制服。至於白衣男子則逃去無蹤。

周柏均中槍倒地後,一度站起身並轉身跑去,最終被幾名警員制服。周柏均送院後,情況一度危殆,需要切除右肝兩塊肝葉及右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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