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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會址違防疫規例 持牌人及管理人遭罰款

2022-12-01 HKT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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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址持牌人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萬2千元,兩名會址管理人分別被判罰款5千元。(港台圖片)
    會址持牌人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萬2千元,兩名會址管理人分別被判罰款5千元。(港台圖片)
九龍旺角一個會址的持牌人及兩名會址管理人因違反的防疫規例被檢控。會址持牌人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萬2千元,兩名會址管理人則分別被判罰款5000元。

案情透露,民事務局轄下牌照事務處今年6月10到該會址進行突擊執法行動,發現處所負責人違反案發時適用的防疫規例,包括在會址內安排現場表演、容許顧客進行跳舞活動、未有在處所開放營業時間適當地開啓空氣淨化設備、未有按規例保留員工快速抗原測試紀錄,以及未有確保顧客在進入會址前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和遵從「疫苗通行證」中適用於會址的要求。

民政事務總署強調,獲該署簽發合格證明書的會址屬第599F章下的表列處所之一,須遵從政府發出的相關規定及指示。民政事務總署會繼續積極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會址加強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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