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楊明不小心駕駛案上訴被駁回 維持原判需即時服刑 - RTHK
A A A
氣溫 濕度
新聞重溫 可重溫過去12個月的新聞

藝人楊明不小心駕駛案上訴被駁回 維持原判需即時服刑

2022-12-22 HKT 10:15
分享工具 facebook
  • 楊明的不小心駕駛案上訴被駁回。(港台圖片)
    楊明的不小心駕駛案上訴被駁回。(港台圖片)
藝人楊明的不小心駕駛案,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需即時監禁18日。

法官陳仲衡裁決時指出,原審裁判官的考慮和分析正確,認為被告受酒精影響是唯一可合理解釋,原審亦有足夠事實基礎作出裁定,並非憑空臆測。而本案「不小心駕駛」罪,證據鐵證如山,楊明反覆的認罪答辯,顯示他的悔意只是一般,不足以構成判處緩刑理由。法官又指,以被告的駕駛態度,如果事發時曾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潛在後果」可以極為嚴重,因此不能以沒有造成其他傷亡作為輕判理由。

法官又批評楊明的駕駛態度持續地差勁,必須判以具阻嚇性的刑罰,原審法官並無原則性犯錯或明顯判刑過重,裁定楊明的上訴理據無一成立,維持原判。

41歲的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在半山馬己仙峽道駕車撞壆,懷疑醉酒駕駛。他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項罪名,被判監18日、停牌2年、罰款2000元,並要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他其後認為刑罰過重,上訴至高等法院 。

藝人楊明不小心駕駛案上訴被駁回 維持原判需即時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