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調整入境規定,要求所有入境遊客須提供至少2劑新冠疫苗接種證明。
副總理兼衛生部長阿努廷表示,除了接種疫苗證明外,若入境泰國之旅客,其所屬國家或地區入境時要求提供新冠陰性檢測證明,旅客入境泰國時應購買新冠肺炎旅遊保險,確保呈陽性的旅客在離開泰國前能夠負擔治療費用。遊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公共場所時應佩戴口罩。
他強調,新規定對來自所有入境人士一視同仁。
泰國去年10月取消對入境遊客疫苗接種證明和新冠檢測證明要求,新規定未有要求遊客須提供檢測證明。
他表示,衛生部明將繼續監測當地疫情,並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入境規定。他建議全國各旅遊熱點地區政府做好醫療設施和藥品準備,旅遊和運輸服務從業人員應至少接種4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