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本月30日起政府不會再向確診新冠病毒人士發出隔離令,如果僱員感染新冠病毒,根據僱傭條例,相關病假安排無異於其他疾病,有需要可以向醫生求診,如果醫生認為他需要放4天或以上病假就會發出醫生證明,僱主亦要向相關僱員給予有薪病假。
孫玉菡提到,本月底開始,確診人士不會獲發隔離令,他們可以自由找醫生診治,認為在病假安排方面,要相信醫生的專業判斷。他又說,日後無特別病徵的確診員工可以如常上班;如果僱主要求不要上班,則需要向確診僱員提供有薪病假。
但他強調,需要保護院舍長者和殘疾人士,為了減低傳播風險,院舍員工將有特殊安排,即使有無病徵,當局會強烈勸喻確診員工不應回到工作崗位,政府亦一直向院舍提供涉及人手支援的津貼,院舍不會因為填補人手而有額外支出。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徐樂堅指出,現階段需要將新冠病毒視為其他呼吸道疾病處理,僱員一般感染呼吸道疾病,如果完全無徵狀,醫生要判斷是否需要發出病假紙,讓患者在家休息。他相信,本港的醫生會因應有關人士的身體情況作出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