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歲律師行女文員早前就一宗2019年反修例暴動案判囚4年9個月,現正服刑。她今日再就理大暴動案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科大修畢化學系,其後在養和醫院修畢護理文憑,曾短期任職學護,勤奮好學,品學兼優,獲師生稱讚信賴,大學時兼職補習自給自足。辯方說,被告並無領導或煽惑他人參與,亦無證據顯示曾作出暴力行為,案發時僅為逃離理大圍封,犯案受動盪社會氣氛影響,現時已深切反省,以後會三思而後行,免招惡果,重犯機會極低。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至28日期間,有示威者聚集在理大擲物堵塞周邊道路、破壞校園設施、與警方對峙等。警方同月17日晚起,封鎖理大各出入口,被告方穎雯等大批示威者在內留守。翌日下午,被告在內約100名示威者從正門突圍,在暢運道架設傘陣,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示威者折返時,警方截停了18人,其中被告被警員撲跌並制服,其餘人逃回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