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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電視電台牌照檢討建議須每周播半小時國安法等節目

2023-02-14 HKT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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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費電視牌照的持牌機構須在「時事節目」類別每周播放額外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港台圖片)
    免費電視牌照的持牌機構須在「時事節目」類別每周播放額外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港台圖片)
政府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就3間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以及兩間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進行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

當中提到,免費電視牌照的持牌機構須在「時事節目」類別每周播放額外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每周播放「青年人節目」的時數須增加一倍,另外取消指定播放節目須「完全屬香港本地製作」的規定。

至於聲音廣播牌照,除了需要按現時規定每周播放90分鐘時事節目外,持牌機構需每周在一個或多個頻道播放至少30分鐘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時事節目。

通訊局在進行中期檢討期間廣泛諮詢公眾,認為持牌機構提供的服務大致符合公眾期望,公眾亦支持放寬若干規定。當局已評核各持牌機構就遵守相關法例、牌照條件及業務守則等表現的紀錄,認為各持牌機構在牌照首6年大致能遵守各項監管規定。

5間持牌機構分別為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奇妙電視有限公司、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以及新城廣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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