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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4月16日發第一期消費券 不可更改支付工具

2023-03-10 HKT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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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茂波:4月16日發第一期消費券 不可更改支付工具
政府公布新一輪消費劵計劃派發詳情,合資格的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居民及新來港人士,下月16日將可透過去年已成功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獲發首期3千元電子消費劵,餘下的2千元電子消費劵就會在7月16日發出。至於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港居住及升學的人士,將可獲發2500元電子消費劵,發放日期一樣,至於首期金額為1500元,第二期則為1千元。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首期消費劵不容許轉換儲值支付工具,是希望可以盡快將消費劵發放給市民,如果合資格人士的帳戶已遺失或失效,當局會提供特定渠道更改帳戶號碼。他強調派發消費劵有兩大目的,包括支持消費,鞏固經濟復蘇效果,另一方面是希望更廣泛推廣使用電子消費儲值支付工具。他說雖然經濟正在復蘇,但市民和中小企經過疫情後,壓力仍大,而發放金額亦已考慮政府的財政狀況,是力所能及。

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表示,透過八達通領取電子消費劵的人士,要在6月30日或之前用完首期3千元的金額,才能最快在7月16日領取2千元的餘額,若在有關日期前未能用完,最遲要在10月底前用完首期金額。

李文成表示,若合資格人士需要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號碼,需要在指定期限內,透過消費劵網站,郵寄或親自到8間臨時服務中心辦理,服務中心將由明天起至本月29日期間提供服務。

至於領取樂悠卡的長者,李文成說如果他們舊有八達通仍有效,將可沿用舊有方式領取。若舊有八達通已失效,則要向當局改為使用樂悠卡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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