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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跌幼童致頭部撞地 保護兒童會幼兒工作員判囚三個月

2023-03-16 HKT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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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名幼兒工作員被裁定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罪成,判囚3個月。(港台圖片)
    該名幼兒工作員被裁定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罪成,判囚3個月。(港台圖片)
香港保護兒童會一名24歲幼兒工作員,涉嫌將幼童拉跌及讓其頭部撞地,以及揪起幼童再拋向牆壁,經審訊後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罪成,判囚3個月。

被告陳靄盈,是香港保護兒童會前年年底被揭發虐兒事件中,34名涉案被控的員工之一,她早前出庭時辯稱,事主案發時一直哭鬧,多次走向患傳染病的幼童,她須抱起事主及放回地墊範圍,又稱有「就住力度」放事主在地上,雖然當時動作有責罰意味,但無意傷害或襲擊事主。

裁判官葉啓亮裁決時表示,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被告的動作是3次將事主扔到地上,形容被告說法是掩耳盜鈴,為脫罪而杜撰的藉口。法庭必須傳達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有嚴重後果的信息,認為被告行為濫用社會信任,看不見其悔意,判監是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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