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房署監工被廉署落案起訴,指他涉嫌向大埔一個公屋地盤分判商共6名員工,索取、收受賄款以及貸款共超過9萬元,其中兩名員工亦被起訴。
案發在前年1月至去年4月,被告黃都負責監管地盤內其中一座的建築工程進度。他涉嫌索取及接受紮鐵分判商的「工頭」李鵬健共2500元賄款,以在巡查時優待對方。黃都其後又向對方及另外兩名紮鐵工,索取合共44300元賄款,但遭 3人拒絕。
黃都又向負責泥井挖路工程分判商科文林偉杰索取及從對方接受共25500元貸款。
另外,黃都亦涉嫌向第三間分判商一名泥水管工,索取共6000元賄款,以在巡查施工時獲優待,但遭對方拒絕。黃都又涉嫌向該分判商的一名鐵模工人,索取3000元的貸款,以及接受10000元的貸款。
廉署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3名被告獲准保釋,周四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