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與境外債權人小組簽署重組方案的主要條款,涉及恒大條款清單、景程條款清單和天基條款清單,恒大將發行新票據,對原票據進行置換。
重組生效日預計為今年10月1日,對境外無擔保債權人的預估回收料約97.28億元人民幣。
當中在恒大協議安排中,債權人可按其可獲償金額1:1的轉換比率,獲得將由公司發行的新票據,新票據期限為10至12年。另外,債權人亦可選擇將其可獲償金額,轉換為期限為5至9年將由公司發行的新票據;由5筆與恒大物業、恒大新能源汽車或公司上市股票掛鈎的股權掛鈎票據構成的組合,或兩者的組合。
公司亦將發行強制可交換債券,可交換為近31億股的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
公告指,擬議重組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境外債務償還壓力,為公司恢復經營解決境內問題提供條件。至於境內層面,希望可以通過完成擬議重組來為恢復運營提供必要條件,帶動境內債權人與集團達成和解,令集團恢復有序運營,並逐步產生償債現金流。
而在公告發布日沒有任何一項復牌條件得到滿足,公司股份將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