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一名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女申請人,涉嫌在申請資助時以500元行賄一名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辦事處職員,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她獲准保釋,本星期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20歲女被告Safia Kalsoom,去年6月就修讀耀中幼教學院高級文憑課程第二學年,向學資處遞交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申請資助。被告的申請獲學資處初步批准,待其父母收入證明通過審查後,將獲得全額學費助學金逾8萬元。
學資處去年7月向被告發放第一期資助逾4萬4千元,並要求她提供由稅務局發出有關其父母的收入記錄,如未能提供有關收入記錄,便須全數退還獲發的資助。
學資處一名助理文書主任於去年10月底收到被告一封信件,內附兩份已填寫的表格及一張500元紙幣,有關表格應交予稅務局以要求該局提供被告父母的收入紀錄,學資處接獲匯報後將事件轉介至廉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