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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廢除《僱傭條例》下與接種新冠疫苗相關條文

2023-04-12 HKT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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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工處公布,廢除《僱傭條例》下與接種新冠疫苗相關的條文,將於後日刊憲並於6月16日生效。(港台圖片)
    勞工處公布,廢除《僱傭條例》下與接種新冠疫苗相關的條文,將於後日刊憲並於6月16日生效。(港台圖片)
勞工處公布,廢除《僱傭條例》下與接種新冠疫苗相關的條文,將於後日刊憲並於6月16日生效。

有關修例在去年6月17日生效,將疫苗接種條文加入《僱傭條例》,以配合政府在新冠疫情下的防疫工作。有關條文訂明,解僱沒有遵從僱主作出正當新冠疫苗接種要求的僱員,並不屬於不合理解僱。隨著政府早前撤銷法定「疫苗通行證」要求及社會邁向全面復常,經諮詢醫務衞生局及衞生署,政府將在立法會整個「先訂立後審議」的期限完結後,於6月16日廢除《僱傭條例》下的疫苗接種條文。

勞工處廢除《僱傭條例》下與接種新冠疫苗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