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提高亂拋垃圾的罰款,由1500元增加一倍至3000元;至於店舖阻街及非法棄置大量建築或其他廢物,罰款加至6000元。環境及生態局將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如在本年中獲通過,當局早前預計,新罰則最快今年第四季實施。
為提高阻嚇力,當局早前建議,增加《定額罰款條例》中9項罪行的罰款,其中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在公眾地方吐痰、犬隻糞便弄污街道等7類行為,罰款金額由1500元增加至3000元。至於店舖阻街、非法棄置大量建築或其他廢物,罰款額則由1500元增加至6000元。
環境及生態局亦建議修訂《定額罰款條例》,讓食環署、房屋署、康文署及漁護署亦有權就「非法擺放廢物」罪行,發出定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