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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承認入屋犯法罪 還押至下月11日判刑

2023-04-26 HKT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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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庭為其中2名未滿21歲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港台圖片)
    法庭為其中2名未滿21歲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港台圖片)
2019年10月初政府實施《禁蒙面法》前後,全港多區出現示威,中國移動深水埗分店玻璃櫥窗被打破,3名運輸工人趁火打劫,掠去約值250萬元手機及耳機等,3人共被控5項入屋犯法罪,今早在荃灣裁判法院認罪,還押至下月11日判刑,法庭為其中2名未滿21歲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案情指,2019年10月4日晚上9時許,中國移動深水埗分店陳列櫃玻璃遭打破,門口捲閘亦被打開,一群黑衣人進入店舖,其中有人帶備雨傘,3名被告其後分別進入店舖盜竊。

其中一名孟加拉裔被告當時沒有戴上口罩,翌日凌晨帶備一支棍再次進入店舖,進入儲物室加以破壞,取走盒子後離開,同月14日被捕。另一名被告歐澤霖同月5日於家中被捕,警誡下稱當日經過看到閘門被毀有人衝入店舖,自己隨後內進,翌日凌晨折返店舖,應朋友的要求搜尋更多手機。

餘下一名被告葉聰杰,警方在翌年4月調查他住所,檢獲其中一部失竊手提電話,警誡下,他表示,當時看到有陌生人於店內搶掠,遂在內逗留了10至15分鐘,並從儲物室內取去一部手提電話及耳機,耳機現已損壞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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