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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審議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 狄志遠關注機制透明度

2023-05-10 HKT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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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海恩(左)說,修例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安的執行機制;狄志遠(右)關注是否有一套詳細審批機制,並向公眾說明。
    容海恩(左)說,修例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安的執行機制;狄志遠(右)關注是否有一套詳細審批機制,並向公眾說明。
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須先取得行政長官證明書。

多名議員發言支持修例。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新民黨容海恩表示,維護國安人人有責,表示今次修例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安的執行機制,但並無削弱辯方原有選擇法律代表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在維護國安及保障公民權之間取得平衡。

她認為,香港已有足夠大律師處理國安法的案件,而在相關案件中,可聘請大律師的權利並無受到影響,而且限制海外律師參與特定國安案件,不會背離國際慣例。

選委界的馬逢國說,在考慮保護個人權利的同時,亦必須保護國家及社會利益,如果盲目讓海外律師在國安案件中行事,而不理會有關律師的參與是否觸及國安風險,明顯違反社會整體利益,而今次修例只適用於境外執業的海外律師,同時只限適用國安法案件,並不影響本地執業的境外地律師地位,也不影響境外律師參與本港其他類型案件的機會。

新思維的狄志遠關注,行政長官在審視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法案件時,是否有一套詳細審批機制,並向公眾說明,否則擔心會缺乏透明度,外界亦可能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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