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家長及一名商人涉嫌向英基烏溪沙幼稚園時任行政主任行賄,涉及金額34萬元,以協助4名學童入讀該校幼兒班。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把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各被告獲准以現金10000元或50000元保釋。
被告包括三名家長黃美雪、麥偉琪及朱霜叶,以及商人蕭裕邦。
案發於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間,涉及2019/20和2020/21兩個學年的4項幼兒班入學申請。三名家長分別向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提供一筆兩萬元或10萬元的賄款,合共14萬元,致使英基提供上述兩個學年的三個學位。商人則涉嫌提供賄款20萬元,致使英基向其生意伙伴的女兒提供2020/21學年幼兒班的學位。